各党委、党总支:
按照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京组通〔2016〕24号)和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》(京组通〔2014〕43号)的相关要求,现开展2016年度市级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。其中,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须通过学校组织部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人选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名额
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3项(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);机关党委、后勤集团党总支推荐不超过2项。学院要对本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排序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且全职在京工作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,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同时,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一定工作经历。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,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。
2.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。
3.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,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。
4.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、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;对参加过人才京郊行、博士服务团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。
5.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。
三.申报方式
(一)申请
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新申请或结题项目,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(sbpt.bjrcgz.gov.cn)填报信息(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《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》,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)。
注册、登录申报系统后,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填写“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”。
2013年以前获资助的A、B、C、D、E、G类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2014、2015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,应于2016年结题的,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“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”。
个人网上填报新申请和结题信息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5月31日。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信息,一旦保存,无法修改信息。
(二)材料报送
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,填报2016年度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新申请人员、结题人员一览表,并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、纸质版盖章后报学校组织部(敦品楼335)。
集团将各单位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复审,复审后提交市委组织部进行终审。青年骨干个人项目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》和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》的纸质版材料,待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后登录申报系统打印,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 系 人:王磊 唐钦
联系电话:888803254
电子邮箱:zzb@ncut.edu.cn
太阳贵宾厅登录网站入口党委组织部
2016年5月18日